2007年8月25日星期六

研究生煽动非法集会被拘

SOHU这条消息下面的留言摘:

1、大陆有风险,出生要谨慎!

2、首先,集会游行示威只要经过批准是合法的是可以进行的,是宪法保护的权利
这位研究生尚处于组织阶段,也就是说他完全有可能还要去申请批准.
怎么能认定就是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呢?
如此肆意剥夺公民的宪法权利,还是依法治国吗?

如故留言之1:

研究生组织游行只不过是一个构思,还没有成为事实,你又没有证据,他又何罪之有呢?不如等游行之后,你有凭有据,再定他的罪也不迟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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